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“稳就业”“保就业”决策部署,根据科技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《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20〕132 号)要求、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1〕13号)要求和《广西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》(西大科〔2020〕7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课题组科研助理需求情况,现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,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。
一、招聘岗位
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共21个,为福喜乐分院课题组科研助理。
二、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1、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(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),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;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、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,服从工作安排;
3、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。
三、科研助理的管理和薪酬待遇
1、科研助理管理和考核等事项参照《广西大学科研助理聘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西大人〔2020〕36号)执行。
2、科研助理薪酬待遇由设岗主体(用人课题组)根据科研助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,结合科研助理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动态调整。科研助理的最低薪酬标准为:博士毕业研究生4000元/月、硕士毕业研究生3000元/月、本科毕业生2500元/月。具体薪酬待遇和计薪方式由设岗主体和科研助理共同商议决定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应聘科研助理岗位的应聘者填写附件2《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》,将纸质版一份交给学院313室黄怡老师。
2、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。
(二)资格审查和面试
1、设岗主体(用人课题组)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面试考核。
2、设岗主体(用人课题组)对应聘者组织面试考核。面试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或者网络视频面试中的一种。面试方式和时间由设岗主体确定。
3、设岗主体(用人课题组)将拟聘用人员(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者)名单上报学院审批。
(三)公示和聘用
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根据相关规定报人事处审批。
人事处与拟聘用科研助理人员、设岗主体(用人课题组)签订三方聘用协议。
附件: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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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7月8日